來源:網(wǎng)絡 作者:中考網(wǎng) 2019-04-10 10:13:24
按照省教育廳規(guī)定,從今年開始,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實行“分數(shù)+等級”錄取方式。語文、數(shù)學、外語為分數(shù)表達科目,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為等級表達科目。
(一)提出“等級成績”要求,劃定“分數(shù)成績”報名資格線
全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發(fā)布前,各高中學校對下達的各類招生計劃提出等級科目的成績(以下簡稱“等級成績”)要求。基本辦法:(1)提出某科或某幾科的單科等級成績要求。如:體育B以上、物理B以上、歷史C以上等;(2)提出某幾科的組合等級成績要求。如:對物理、化學、生物三科的要求,可提出2B1C或1B2C或3C以上要求;對思想品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三科的要求,可2B1C或1B2C或3C以上等;物理、化學兩科的要求,可提2B或1B1C或2C以上等。(3)提出單科或組合等級成績要求后,對剩下的所有科目再提出要求時,至少有一個科目不作等級成績要求。如剩余5科,可提出4C、3C1D、2C2D、1C3D、4D以上等要求。(4)對不同類別的招生計劃,先在全市范圍內(nèi)提出基本等級成績要求,高中招生學校可再提出具體等級要求。
全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發(fā)布后,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分數(shù)科目的成績與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簡稱“分數(shù)成績”),劃定各縣市區(qū)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各類職業(yè)學校招生的報名資格線。分數(shù)成績在報名資格線以上、等級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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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shù)成績在報名資格線以上且符合高中招生學校等級成績要求的考生填報志愿后,依據(jù)考生的分數(shù)成績,按照高中學校招生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當分數(shù)成績相同時,錄取等級成績高者。
當分數(shù)成績相同,進行等級科目成績比較時,借鑒濰坊市經(jīng)驗,7門等級科目之間可進行等級置換,即一科目降低一個等級,另一科目可提高一個等級。如:某考生物理等級成績?yōu)锳,生物等級成績?yōu)镈,當物理降低一個等級變?yōu)锽后,生物可提高一個等級變?yōu)镃,即1A1D=1B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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