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紫涵 2013-04-11 16:25:12
四、考試能力要求
(一)語文科
以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為依據,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語文》(七、八、九年級)為主要內容,聯系現實生活,結合語文實踐,從“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三個維度考查,扎實、有效地評估學生的語文素養(yǎng),考查學生正確理解和運用祖國語言文字的能力,激勵和引導學生全面發(fā)展。
具體要求:
1.積累與運用——著重考查語文知識積累、認知、辨析及具體運用的水平和能力。
2.現代文閱讀考查——要求根據文體特征掌握一般的閱讀方法,能整體感知閱讀文本,正確把握文意,領會作者的態(tài)度、觀點、感情;理解文章的思想內容和結構思路,并進行分析概括;領會關鍵語句在文中表達的意義和作用,能陳述自己的看法。了解文本中的記敘、描寫、說明、議論、抒情等表達方式及其作用。對文學作品具有初步的欣賞能力,能表達自己的感受和體會。閱讀材料的選用不局限于課內。
3.古詩詞鑒賞和淺易文言文考查——重在記誦積累和理解大意,掌握課文中出現的常見實詞、虛詞,較準確地翻譯重點語句,重視語言品味,正確把握作品的思想感情,理解作品形象。文言文閱讀材料注意難易適度,講究思想性、人文性,取材兼顧課內課外。古代詩詞的考查內容不超出教材范圍。
4.寫作能力考查——要求能寫記敘文、簡單的說明文、簡單的議論文,能根據需要確定表達內容,感情真摯,中心明確,層次清楚,語言通順;表達方式運用恰當,鼓勵有創(chuàng)意的表達;書寫及格式正確,字跡端正,卷面整潔,正確使用常見的標點符號。
五、考試范圍和試卷結構
(一)語文科
1.考試范圍
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語文》(七、八、九年級)為主要內容,閱讀部分加“*”號的自讀課文不列入閱讀考查范圍,但自讀課文中的語言材料,可以在考查中出現。
語法、修辭和文體常識專有名詞概念術語不列入考試范圍。
2.試卷結構(滿分120分)
全卷由卷Ⅰ和卷Ⅱ組成。
卷Ⅰ為選擇題,賦分30分。包含積累與運用、課內文言文閱讀、現代文閱讀。
卷Ⅱ為非選擇題,賦分90分(含作文50分)。包含課外文言文閱讀、古詩文默寫、綜合題、現代文閱讀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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