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西城考試中心 作者:西城考試中心 2007-04-18 09:54:13
一、文藝、科技推薦項目
(一)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之間舉辦的下列競賽活動為文藝、科技特長生推薦項目:
1、北京市第九屆學生藝術節(jié)(市級比賽);
2、北京市第十屆學生藝術節(jié)(市級比賽);
3、北京市第十屆學生藝術節(jié)(區(qū)縣預賽);
4、第27屆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中的“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競賽”;
5、北京市中小學生智能控制(單片機)競賽;
6、第一屆北京市青少年創(chuàng)新思維(DI)競賽;
7、北京市中小學生天文觀測競賽中的“天文攝影評比”、“天文觀測論文評比”;
8、第七屆北京市中小學生金鵬科技論壇評比競賽;
。ǘ┰谏鲜鲰椖恐蝎@得下列成績的初三年級學生、可推薦為特長生:
1、在市級競賽中獲得一、二等獎或前六名者;
2、在北京市第九屆學生藝術節(jié)市級比賽集體項目中獲得一、二等獎的節(jié)目除校園劇按100%推薦優(yōu)秀演員外,其他項目按20%推薦優(yōu)秀演員;
3、在北京市第十屆學生藝術節(jié)區(qū)縣預賽個人項目中一等獎獲獎者;
4、在北京市第十屆學生藝術節(jié)區(qū)縣預賽集體項目中獲得一等獎的節(jié)目按總人數(shù)的20%推薦優(yōu)秀演員;
5、在北京市第十屆學生藝術節(jié)市級比賽集體項目中獲得一、二等獎的節(jié)目按總人數(shù)的50%推薦優(yōu)秀演員,金帆團按總人數(shù)的100%推薦優(yōu)秀演員;
6、在區(qū)縣教委主辦的上述(一)4―8項科技競賽區(qū)縣級預賽中獲得一等獎或前三名者;
7、在第一屆北京市青少年創(chuàng)新思維(DI)競賽中,獲前6名的參賽隊的四名主力隊員。
二、時事知識推薦項目
2006年至2007年度,在市教委舉辦的北京市中學生“摻望杯”時事知識競賽中獲得一等獎的初三年級學生可推薦為特長生。
三、體育推薦項目
。ㄒ唬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之間舉辦的下列競賽(不含邀請賽、友誼賽和教學比賽)為體育特長生推薦項目。
1、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
2、“金帆杯”(ING)足球、籃球、排球比賽;
3、中小學生長跑比賽;
4、中小學生乒乓球比賽;
5、中小學生游泳比賽;
6、中小學生百隊足球賽第一名;
7、傳統(tǒng)項目學校田徑、足球、籃球、排球、棒球、乒乓球、游泳、武術、定向越野比賽;
8、“北京2008奧林匹克教育學校體育后備人才培養(yǎng)基地”學校(原試點校)田徑比賽;
9、受市教委、市體育局委托由市中小學體協(xié)舉辦的足球、籃球、排球、游泳、田徑、武術、健美操、體操、跆拳道比賽;
10、北京市中小學生藝術體操錦標賽;
11、北京市青少年運動會(四年一屆);
12、北京市足球、籃球、排球、棒球、壘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徑、游泳、武術、跆拳道、射擊、射箭、皮劃艇、舉重、摔跤、柔道、自行車、網球、體操、健美操、藝術體操錦標賽及業(yè)余體校比賽;
(二)凡在上述項目市級競賽中獲得個人前六名的初三年級學生可推薦為特長生。
。ㄈ┓灿蓞^(qū)縣教委主辦或與體育局聯(lián)合主辦的上述競賽項目中獲得個人前三名的初三年級學生可推薦為特長生。
(四)凡在上述體育競賽中獲集體(球類)市級比賽的前三名、區(qū)縣級比賽第一名的初三年級學生(按一個陣容人數(shù)選報)可推薦為特長生;但獲得同類項目一次以上第一名的單位,只能報一個陣容的人數(shù),其限額是:籃球5人;足球11人;排球6人;棒、壘球均為9人(乒乓球、羽毛球、射擊等項目的團體及田徑、游泳等項目的接力不作為加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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